黃信芳,於1959年以人民行動黨身份參加新加坡第一屆自治政府大選,中選為大芭?區立法議員。1961年,由於反對李光耀參與推行“大馬來西亞計畫”,與其他十餘名立法議員和政務次長脫離人民行動黨,參加以林清祥為首的左翼社會主義隊伍,接著聯合成立了社會主義陣線黨,即Barisan Sosialis,簡稱社陣。
1963年,英馬新三方組成的內部安全委員會在新加坡全島進行大逮捕,在社陣聯合扣留者家屬進行和平請願之後,黃信芳與陳新嶸、李紹祖、TT拉惹律師等人同時被捕。雖得以保出候審,卻於同年9月大選中選後住家被大批軍警包抄,脫脫之後與同樣遭遇的陳新嶸離開新加坡流亡國外。
本書內容涉及黃信芳在新加坡的時期,以及流亡時期的經歷。